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鄞州区东吴镇警务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W-ZB(2024)-0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州区东吴镇警务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四、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交货期、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一 | 智能化设备 | 一批 |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 26.6085万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街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1月3日16:30前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进入******街道平台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以下资料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银行转账回单。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则须提供保证保险保单。
系统咨询电话:0574-****** QQ:******2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1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综治楼2楼开标室(东吴镇公共交易站),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综治楼2楼开标室(东吴镇公共交易站)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镇南路1号
联系人:方所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座903
联系人:金瑜迩、钱燕娜
联系方式:0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