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人员资格要求:
1.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3.3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银行资信证明);
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供水工程建设的EPC(独立承担或者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业绩或市政供水管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概况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批复文件、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
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投标人需出具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证明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可以为任意一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2)第3.1、3.4、3.6、3.7条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其中第3.6条(3)、(6)项目经理及设计、勘察负责人由其在职单位提供,第3.5条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第3.2、3.3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所明确的联合体成员工作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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