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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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001)已经批
******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2.项目规模: 包括但不仅限于墨玉县老城区12条市政道路下市政管线即燃气、供水、污水、再生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改造燃气管网de110-de315中压管线12262米及其附属设施;改造DN150-DN500供水低压管线4556米(包含过街支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DN300-DN800污水管线12186米(包含过街支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DN150-DN600再生水管网管线19138米(包含过街支管)及其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造价、节约能源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现场必要的技术层面需完善的工程量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4)运营招标范围:整体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间如设备更新换代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期结束后优先考虑原运营企业,租金根据市场价进行调节。如运营期结束后双方决定不继续履行,则运营单位需保证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正常折旧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及(市政给排水、城镇燃气)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格;
(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运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资格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项目(运营单位)负责人需有相关管理经验或担任过其他相关经营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
(5)投标人拟派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担任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1)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担任过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设计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人。
3.7本次总承包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过程中有关的手续及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到 2025年06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
******、
******)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5年6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7、本项目工期:210天;
8、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9、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建设局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墨玉县英协海尔路7号 |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8号 |
联 系 人:帕它尔江·买买提肉孜 |
联 系 人:雷乐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6月0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