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1303-04-01-157475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镇隆镇雨污分流管网完善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镇隆镇雨污分流管网完善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15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2人;
2. 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自主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有限公司。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45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
36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华智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桂************)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联合体企业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联合体协议书,该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高州市永青大道(站前路至高水路段)建设工程(第II标K168+796~K173+587.01)施工;
2、南宁市江南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金鼓江区域综合整治开发与建设项目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马莱大道至金五街)工程;
4、江南区道路污水管网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3.06元
郭占续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吉************)
******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三期景观带及城区街路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
******街道路工程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3、海港保税区环境提升改造(人行道及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4、富春江长川绿道(中埠大桥-东吴大桥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5、2021年高新区绿地新植及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6、2021年莲花山道路绿化工程;
7、黄金畈生态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0.91元
沈建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
1、惠州市博罗县“福长和美”乡村振兴示范带(一期)-福田镇沿线风貌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奉新县城东新区地下管网、停车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老街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7月21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7-15公示开始时间:2025-07-18公示结束时间: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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