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联郑州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5年南联郑州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郑州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CZ******0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81136元(2年,含税价),拟选定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此次采购包含每年两类体检(所有职工一类,女职工妇科体检一类),中选后签订框架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中选供应商1家(具体体检项目如下:)
序号 | 体检项目 | 套餐A:40岁(含)以上 | 套餐B:40岁以下 | 套餐C:女职工专项(已婚) | 套餐D:女职工专项(未婚) |
1 | 内外科临床检查 | √ | √ | ||
2 | 血常规 | √ | √ | ||
3 | 尿常规 | √ | √ | ||
4 | 肝功能五项 | √ | √ | ||
5 | 肾功能三项 | √ | √ | ||
6 | 空腹血糖 | √ | √ | ||
7 | 糖化血红蛋白 | √ | √ | ||
8 | 血脂四项 | √ | √ | ||
9 | 心电图检查 | √ | √ | ||
10 | 腹部彩超 | √ | √ | ||
11 | 泌尿系统彩超 | √ | √ | ||
12 | 甲状腺彩超 | √ | √ | ||
13 | 妇科检查(已婚) | √ | |||
14 | 白带常规(已婚) | √ | |||
15 | 子宫、附件经腹部/阴道彩超(二选一) | √ | √ | ||
16 | 乳腺超声 | √ | √ | ||
选检A | 心脏彩超 | √(A或B或C或D或E五选一) | |||
颈部血管彩超 | |||||
DR全胸正位 | |||||
经颅多普勒超声 | |||||
甲状腺功能三项 | |||||
选检B | 胸部低剂量螺旋CT扫描 | ||||
颅脑低剂量螺旋CT扫描 | |||||
动脉硬化检测 | |||||
甲状腺功能三项 | |||||
选检C | 无痛电子内窥胃肠镜(含用药)(此为第1年选检项目,如第1年选择选检C,第2年只参与基础项目检查) | ||||
选检D | 3.0核磁(脑血管) | ||||
选检E | 肿瘤标志物(大) | ||||
心功能测定 | |||||
选检F | 颈部血管超声 | √(F或G二选一) | |||
甲状腺功能三项 | |||||
糖链多肽抗原19-9 | |||||
DR全胸正位 | |||||
选检G | 胸部低剂量螺旋CT扫描 | ||||
甲状腺功能三项 | |||||
甲胎蛋白 | |||||
选检H | HPV NDA检测(已婚) | √ | |||
含税限价 | 1114.8元/人次 | 840元/人次 | 500元/人次 | 220元/人次 | |
预估数量(人次) | 170 | 156 | 115 | 14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2025年南联郑州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 【供应商体检室(郑州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2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
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盖公章)
2.9供应商******医院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扫描件并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9日8:30】至【2025年7月23日24:00】;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采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371-【******】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迎宾大道******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采购】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迎宾大道1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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