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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临高县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和《临高县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我中心决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临高县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单位。为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分A、B、C三个项目包,A包项目名称为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监测工作;B包项目名称为统防统治飞防作业;C包项目名称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二、项目实施地点:临高县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四、项目预算金额
1.A包项目:预算金额23万元;
2.B包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3.C包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A包项目: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绿色防控、控制除草剂和生长调节剂等相关技术示范点;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土壤采样检测;维护往年农药化肥使用量监测点和耕地地力监测点;新建耕地地力监测点;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等。
2.B包项目:开展统防统治飞防作业面积不少于0.91万亩,防治服务补助费(不含药剂,但包含药械、人工费等)原则上平均不超过13元/亩。
3.C包项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回收量达17.52吨。
六、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七、申报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4.承担过类似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5.具有开展工作相关的设备等。
八、遴选材料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封无损,采取现场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遴选的材料概不退还)。
2.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涂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报价函;(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仅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相应资质证书;(5)相关业务业绩;(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凭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8)报价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价:A包项目报价不高于23万元,高于23万元为无效报价;B包项目报价不高于12万元,高于12万元为无效报价;C包项目报价不高于4万元,高于4万元为无效报价。
九、材料接收地点及时间
1.******服务中心2******办公室
2.接收时间:2025年5月9日-5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李先生******;符先生******。
******服务中心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