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499
项目编号: NXWF-2025-04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2025年体检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2025年体检服采购项目 |
普通服装 |
普通服装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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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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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需送货,特殊需要随时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要求,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5-23 00:00:00 至 2025-05-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开标当天,需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锁至项目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请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一小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于开标当天 按采购文件的时间规定,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投标单位请在电子系统中自行查看具体开标地点)。本项目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401号
联系方式: ******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吴静辉
电话: ******61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梁红艳
电话: ******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