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邮政速递个性化印刷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清远邮政速递个性化印刷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YZ-JD-2025-00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2212),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对用于客户打印和邮件封装的个性化信笺和个性化定制封装袋进行采购印刷及配送服务。
1.2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34.5万元(含税)(其中个性化信笺22.5万元,个性化定制封装袋12万元)。
序号 | 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元/份) | 数量 (万份)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个性化信笺(含正反面个性化打印) | 0.15 | 150 | 22.50 |
2 | 个性化定制封装袋 | 0.40 | 30 | 12.00 |
合计 | / | / | 34.5 |
1.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应答,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具备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应答人应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
2.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6联合体、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审查结果为通过或者不通过。初步审查不通过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其磋商,通过初步审查的应答人方可进入评分环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9日到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 “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
b.PC端:输入“采易招”网址(******/),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采易招”操作详见首页-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客服支撑QQ:******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本项目允许各供应商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1)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应商应确保纸质版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地点(邮寄(请使用邮政EMS邮寄)地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3楼会议室,联系人:欧女士,联系方式:0763-******),以现场快递签收记录为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遗失、快递延迟、密封破损)均不承担责任。且快递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寄出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核对。
5.3 递交地点、解密地点
纸质版应答文件及样品(如有)递交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3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请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
6.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楼3楼会议室。
7、其他
7.1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2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8.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联 系 人:黄倩仪、刘军花、梁丽欣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大院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