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宋埠鄢河美丽乡村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麻城市宋埠鄢河美丽乡村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MC-202507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507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麻城市宋埠镇8个行政村16个自然湾:分别为龙井村(河里袁湾、新屋刘湾、冲里袁湾)、李华村(李长官湾、枹树岗湾)、野鸡岗村(火烧店湾)、喻河村(喻家河湾)、鄢河村(中袁家湾、家河湾、周家墩湾、万家畈湾)、李胜村(李胜湾、何谭湾)、长塘村(邓家堤湾)、李钊村(李钊湾、铁牛熊湾)。 ******居环境提档升级工程以及其他配套项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招标,总承包范围包括麻城市宋埠鄢河美丽乡村片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质保期维保,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投标人按招标人指令进行限额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所有设计服务,并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内容、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变更内容、保修期内的全部保修内容。施工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全部保修内容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移交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根据图纸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完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审核,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8 合同估算价:5282.3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者②+③的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的要求:①施工资质(市政):【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施工资质(建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③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类型:美丽乡村(或和美乡村或水美乡村或秀美乡村)或乡村振兴或环境整治或国土综合整治或乡村风貌提升等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项目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1.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取得市政(或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1项单项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项目(项目类型:美丽乡村(或和美乡村或水美乡村或秀美乡村)或乡村振兴或环境整治或国土综合整治或乡村风貌提升等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①市政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者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②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注:①如投标人仅配备一名设计负责人,需同时满足市政设计负责人及建筑设计负责人的资质要求;②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①市政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①如投标人仅配备一名施工负责人,需同时满足市政施工负责人及建筑施工负责人的资质要求;②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③市政施工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银行资信证明。 3.1.6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均需满足)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7)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①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3)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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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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